以案示警 | 保密提示!微信这样使用风险大

如今,微信凭借即时高效、互动便捷的优势,已成为机关单位日常办公、沟通协作的重要通讯工具,但因其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一时疏忽的错误操作,就可能成为保密防线的“风险点”,必须时刻绷紧保密之弦。

以案示警 | 保密提示!微信这样使用风险大

案例警示

2025年2月,某县直单位工作人员郑某,为做好巡视相关准备工作,赴兄弟单位学习工作经验,并从该单位邓某处拷贝了相关工作资料作参考,其中包含1份标密文件。郑某回到本单位后,在未经甄别、审核的情况下,先将相关文件参考资料拷贝至互联网计算机,后又发送到本单位工作微信群供其他同事参考,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郑某、邓某分别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2025年3月,某设计院一工作人员张某在起草一份秘密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违规将其上传至微信群。之后,该单位多人将该密级资料上传至多个微信群,造成泄密。事后,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2021年,外市某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吴某收到一份上级印发的标注“内部”字样的工作方案,为方便起草落实方案,吴某使用手机拍摄文件,通过“传图识字”微信小程序扫描识别为电子文档。吴某后将起草的初稿发送至单位微信工作群征求意见,被同事张某、廖某等多次转发,导致文件知悉范围扩大,给相关工作造成被动。案发后,吴某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张某、廖某等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等处理。

工作提示

严守传输底线: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信息严禁通过微信、QQ、互联网邮件等互联网渠道传输,确需传递的,必须采取涉密信息系统传输、专人或机要递送等方式。

规范存储管理: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电子文档、数据仅能存储在单位涉密计算机或加密存储设备中,不能存储在互联网计算机、手机、私人U盘等设备或网盘等云端存储渠道。

警惕工具风险:不使用“传图识字”“扫描王”等微信小程序或APP处理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文件,严防敏感信息外泄。

加强微信群管理:机关、单位应坚持“非必要不建群”原则,对现有微信工作群加强管理,明确群主管理责任,群名添加【禁传涉密信息】后缀,定期发布保密提示,发现涉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内容的,第一时间提醒撤回,并及时上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临时工作群应及时解散。

保密防线,始于细节,成于坚守。每一位公职人员都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让我们在传输文件前多一份警惕,在存储信息时多一份严谨,在使用工具时多一份考量,以实际行动筑牢保密“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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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微信泄密,筑牢保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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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铁路专用U盘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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