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李雪莹博士:须系统建设电信网络诈骗反制能力

  2022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本次施行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7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等,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旨在筑牢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治防火墙。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李雪莹博士:须系统建设电信网络诈骗反制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作为“小切口”的专门立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践需要,对关键环节、主要制度作出规定。在加强抓末端同时,更加强调了抓前端防患于未然,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各方面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天融信科技集团董事长兼CEO、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李雪莹博士接受了央视新闻采访,就正式施行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发表观点,强调系统建设本行业反制能力的重要性,并就如何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机制建言献策。

加强行业治理 强化反制技术措施

加强反制技术措施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重点和难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从业者研究开发有关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用于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涉诈异常信息、活动。

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离不开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渠道。对此,天融信科技集团董事长兼CEO、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李雪莹博士表示,电信网络诈骗属于技术性犯罪,利用技术对抗监管的特点突出。各行业必须要通过不断完善风险识别、预警、追踪溯源、异常处理等技术,系统建设本行业的反制能力,提升行业反诈效果和整体能力水平。

以技术为手段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公民个人信息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础工具。《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规定,将依法追究信息泄露的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并要求信息收集者做好信息保护。除了个人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以外,信息收集者有保护个人信息的责任。正式施行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信息泄露,信息泄露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息收集者对于所拥有的个人信息底账要清,包括建立完善的信息保护管理制度、设置相应的组织,部署有力的技术手段。其中,技术手段包括对信息使用进行审计、监测、追溯与管理,对于信息的窃取和攻击进行有效的发现、防护和处置。” 天融信科技集团董事长兼CEO、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李雪莹博士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在《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之外,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特点,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了新的补充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公民个人的信息保护制度。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环节作出制度规范,补齐行业监管漏洞和短板,从根本上、制度上预防、遏制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作为中国领先的网络安全、大数据和云服务提供商,天融信将持续关注和深耕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加强风险控制和网络安全技术的探索与实践,与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一道,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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